登峰造极的劝酒文化,登峰造极的劝酒文化是酒水招商网专设的酒文化栏目信息,主要为朋友们展示酒文化信息
“酒”,《辞海》缩印本986页如此注释:用高粱、大麦、米、葡萄或其他水果发酵制成的饮料。如白酒、黄酒、啤酒、葡萄酒。
有趣的是,《辞海》注释中将“好喝酒的人”称之为“酒人”;将“嗜酒的人”称之为“酒徒”;将“豪饮的人”称之为“酒龙”。其中将“酷好饮酒的人”美称为“酒仙”。杜甫《饮中八仙歌》:“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显然,“酒仙”那便是喝酒中的最高境界了。
遗憾的是,想想自己这几十年来,也常常有酒席应酬,喝也喝过,醉也醉过,到头来却越喝越不想喝,越喝量越小,别说成“酒仙”,就连个“酒人”也沾不上边,不说是留下千古遗恨,也算是“终生不成才”吧。
也罢,反正年过花甲,不必为酒而战了,还是回过头来想想酒是什么吧。酒是什么?酒是饮料,不,酒是文化,就说古代吧,有人做过统计,古人吟诗每五首肯定会有一句提到“酒”字,每八首就有一处提到“醉”字。如李白有“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苏东坡有“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辛弃疾则“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只是当年的李白、苏东坡、辛弃疾做梦也想不到,数百年后,他们的子孙,竟然将“劝酒文化”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东风吹,战鼓擂,今天喝酒谁怕谁!”、“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酒壮英雄胆,不服老婆管”、“酒是爹来饭是娘,喝死也比枪毙强”……酒席上那一句句豪言壮语,句句不比他们的诗句逊色。
然而,就劝酒,在新闻媒体做的“你对中国人饭桌上劝酒的习惯怎么看”的调查中,竟然有50%的人比较反感,认为是陋习应该抛弃;35%觉得无所谓;15%的认为很不错、有特色、应发扬提倡。于是,有人发表文章大声疾呼:应该抛弃劝酒逼酒之陋习!
就此,我以为,无节制的逼酒的确是陋习,理应坚决抛弃,但适度的劝酒,说它是文化有点勉强的话,那至少也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形成的好客习俗,抛弃了并不见得好。
问题在于,这些年来,在有些时候有些场合,喝酒已超出了本意,演变成衡量双方投入感情多少和交情深浅的砝码,变成了一种人际交往的润滑剂。比如,有人有求于他人或想给别人留下个好印象,平时无以为媒,便借觥筹交错、相互劝酒之机加深感情,以此打好交往基础。
而且,在不少时候不少场合有不少人都会把喝不喝敬酒作为衡量是否看得起对方的一种尺度。就拿上下级在一起喝酒来说吧,下级给领导敬酒,领导会想,不喝会被认为脱离下级,看不起下级;领导给下级敬酒,下级会想,不喝会被认为不尊重领导,对领导有意见。总之,在酒桌上,似乎大家都普遍认为,不喝敬酒会伤感情。不喝朋友敬酒会伤友情,不喝生意伙伴敬酒会丢订单,不喝不熟悉人的敬酒会丢面子。反正,谁都不愿意因为喝酒而得罪人。正因如此,才会在大江南北流行开这么一句“宁可伤身体不可伤感情”的酒桌名言。
于是乎,因劝酒而被喝趴下的,便多之又多。尤其是在民间,劝酒现象在一些地方相当普遍,醉酒者有手舞足蹈的,有胡言乱语的,有呕吐不止的,有跌倒昏睡的,甚至有寻衅滋事的,可谓丑态百出。
由此而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所以,我以为,劝酒要适度,切莫无节制,特别是在亲朋好友聚会频繁的过节之类的节假日里,更要注意节制。要知道,劝酒一旦过了度,就变成了逼酒。逼酒那是用友好的名义摧残他人的身体,说的难听点,是在进行变相谋杀。特别是一些人以“海量”自夸,把酒场变战场,以把别人灌倒为荣,好勇逞强,其危害性更大。
不过,行文至此,也该把话说回来了。适度的劝酒无疑也是热情待客的一种方式,况且,它还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形成的习俗。虽说咱们不必发扬提倡,但也不能说这就是一无是处的陋习。只不过是劝酒不要变成逼酒,要适可而止,不要轻易拿别人的健康和生命开玩笑,应该提倡文明、健康的劝酒习惯,使自己与亲朋好友聚会喝酒真正成为一种快乐、一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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