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温州网讯 市民朱先生在市区江滨路购买了一箱啤酒,细心的他发现啤酒瓶除了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外,酒瓶底部还有一个B2007的标识。其实,这个数字表示该啤酒瓶是2007年出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议,啤酒酒瓶回收使用年限为两年。
记者走访发现,目前市面在售的瓶装啤酒,不少酒瓶存在超龄服役的现象,而多数消费者对此却并不知情。
在市区下吕浦一超市啤酒销售区,同品牌的11瓶啤酒瓶底部均标注为B2008,有1瓶标注的是B2006。这12瓶啤酒的酒瓶循环使用时间均已超过两年。同样,货架上其他啤酒的生产日期虽然都是今年6、7月份,但酒瓶的生日却参差不齐,较近的有2011、2010、2009等生产年份,也有不少标有2007、2005、2004等字样的。
近年来,啤酒瓶爆炸的案例并不鲜见。尤其是天气炎热时,酒瓶变炸弹、造成消费者受伤的事件时有发生。我只知道啤酒有180天的保质期,并不清楚啤酒瓶还有使用寿命。朱先生说,自己选购啤酒时,关注的主要是品牌和生产日期,从来没有关注过瓶子的使用年限。
采访中,大多数消费者对瓶底标识一无所知,仅有少数市民表示曾经听说过,会尽量选择酒瓶新一些的。
据了解,1996年国家颁布实施的强制性标准《GB-T45441996啤酒瓶》中规定,啤酒瓶底上侧20毫米范围内必须打上专有标志B以及啤酒瓶的生产日期。B标明的是啤酒专用瓶,B字瓶的安全性高于非B字瓶。同时,该标准还注明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
相较于新瓶来说,旧瓶经过多次回收利用,反复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擦伤、划痕以及阳光暴晒,也会导致酒瓶材质老化,安全性能大大降低。消费者在选购啤酒时,要注意看清瓶子底部的生产日期,尽量选择生产日期近的、安全性能较高的新酒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