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标:机械化30%以上,水重复利用率80%以上
环保部正在制定的这份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主要包括源头及生产过程污染防控、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二次污染防治、鼓励研发的污染防治技术等内容,要求白酒制造业力争在全行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到 2017 年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到 2020年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这份征求意见稿从源头及生产过程污染防控、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二次污染防治、鼓励研发与推广新技术等四个方面对白酒行业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明确提出:
到2017年,水重复利用率达到 70%以上;到 2020 年,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以上;
鼓励机械化酿酒工艺,机械化的流水线生产模式达到占整个行业的 30%以上;
白酒糟干燥尾气应经除臭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原酒生产的高浓度白酒废水(锅底水、黄水、废醪液)应单独收集和资源化回收预处理;
白酒糟的堆场、废水处理设施以及事故应急收集池需按有关污染控制标准进行防渗处理;
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采用生物、化学及物理技术处理后达标排放。
2、违法排污“零容忍”,哪家酒企会中枪?
当前,环境治理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空前关注,从企业角度来说,“绿色”已成为未来发展的一条主线。
2015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其被称作“长牙齿”的法律,包括“按日计罚”制度,环境违法行为越久,罚款越多;对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机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面对重大的环境违法事件,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环保部门等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引咎辞职”;将民间力量有序地纳入到环境治理的机制中,设立环保公益诉讼制度。
在中国酒业协会发布的《中国酒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中,也将“绿色”作为酒业发展指导思想之一,积极引导酒企的智能化升级,改进生产工艺,“坚持绿色发展,改善自然生态文明”。
事实上,自新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酒业已有中枪者!
2015年12月,仁怀市环保局发现当地一酒厂的生产废水未通过污水处理设施直接排放,造成周边严重污染。经调查取证后,环保部门对该酒企处以10000元罚款,同时将该案移送至公安机关。经进一步侦查核实后,公安机关对该酒厂负责人陶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对污水处理设施负责人胡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016年9月,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因超标排污、环境污染问题被立案调查,当地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要求企业立即拆除酿造车间、扎啤车间的直排管,行政处罚117.93万元;当地公安局依法对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某某、生产部节能环保处副处长朱某某行政拘留12天;当地纪委对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莱州市城港路街道、莱州市环保局等7名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警告等纪律处分。
其实对于以生态环境为立命之本的酒类企业,如果环境保护不到位,不用等到环保部门出手,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就足以致命。对于绿色环保,酒业没有理由不全力以赴。
3、降低成本,光瓶酒或更便宜
消费者在喝酒的时候更多的体验、关注的是酒类的品质,却往往对酒类的包装忽视,也未能意识到一瓶酒的价格里,到底有多少是非酒体的成本,而随着酒业污染防治技术的应用与发展,环境保护都将促进酒类产品成本的下降。
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酒类生产用原辅材料源头控制、生产过程污染物减排、废水资源化回收循环利用与处理相结合、发酵副产物利用的全过程污染防治技术路线,强化工艺清洁、资源循环利用。由此,将对于酒类企业节约成本具有重要作用。
例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鼓励废酒瓶回收用于制造新的玻璃制品,废外包装材料回收用于造纸原料:白酒企业应提高白酒包装材料(例如:塑箱、玻璃瓶等)重复利用率,尽可能地利用可使用的旧包装材料,降低生产运行成本;对破塑箱、碎玻璃等无法使用的旧包装材料进行回收,出售给各专业生产厂家作为其的产品原料,达到变废为宝的目的。此外,还将在产生的沼气、二次蒸汽、废渣等方面的再利用等也将有助于降低酒类生产成本。
而酒类生产过程中,包装成本已经在酒类物质生产成本中占据相当比例,一旦白酒企业都能够实现外包装的重复利用,将极大的降低酒类产品的生产成本。据了解,一个普通玻璃酒瓶从1元到数元的成本不等,而一些异形瓶则成本更高,如果真正能够回收使用,将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消费者购买酒类产品的成本,这对于几元、十几元的白酒来讲,利润或降价空间都是十分可观的。
驻地记者:阿武美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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