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具本店卖酒收趁则下项须至申者:
本店元系本州于绍兴二十一年内创置,支降本钱一千五百贯文,下本店循环作本,依公使酒库则例,造酒沽卖,收钱不以多存留本钱,在库循环作本,籴买柴米物料,并支取雇夫等钱外,每日趁净钱三十贯文,省逐旬作钞,起赴州省库交纳,应副支遗官兵,近准使帖指挥,增作三十五贯文省。伏乞照会。
一、造酒则例
造酒醅一硕,取酒九斗,计用:
柴三担,煎浆油一两,椒一两,葱五文足,黄葛一两。
新酒醅一硕,取酒九斗,计用:
糯米一硕,支曲一十六斤,柴一担半,煎浆油一两,椒一两,葱五文足。
二、卖洒则例
煮酒每一升正,收钱一百七十文,足共卖酒一升二合正。酒一升耗酒二合。
新酒每一升正,收钱一百五十文,足共酒二升五合正。酒一升耗酒一升五合。
三、库官、攒匠、贴库、杂夫食钱
每日该三贯六百文省,逐月终具申。
使府行下,本店于循环收到本钱内支给,即不侵损元降本钱,合解息钱。
提点官知录盛文初每月食钱一十五贯文省,
兼监官都监冯修武每月食钱一十贯文省,
兼监官指使王进义每月食钱五贯文省。
已上三项共钱三十贯文省,每日计钱一贯文省。
攒司吴庭立每日食钱三百文省,
酒匠毛翼每日食钱三百文省,
贴库李文每日食钱二百文省,
作夫汪德等八名,每名日支食钱二百五十文省,每日共钱二贯。
右谨具申闻,
谨状
绍兴三十二年十一月 日
攒酒匠毛翼、吴度立
进义副尉本州指使兼监衙西酒店王(琮)
修武郎权兵马都监兼监衙西酒店冯(德)
右文林郎录事参军提点衙西酒店盛(存之)
录自上海博物馆影印宋刊龙舒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