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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营销

作者:中国酒网  时间:2016-10-31 05:31:39
【导读】 分渠道营销

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企业面临的困难更重要的在销售方面表现出来。一方面,是同类产品生产企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另一方面,市场的变幻莫测使厂家和商家的地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渠道为王”、“得渠道者得天下”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本文分析了我国分销渠道存在缺乏效率性、稳定性、厂商关系紧张以及渠道冲突严重的现状,提出了从建立一体化的营销渠道、加强制造商的品牌能力建设、构建长期的合作关系、建立产销战略联盟、加强有效的渠道控制等方面加强对企业分销渠道的管理。

一、分销渠道的概念

分销渠道的定义:目前对分销渠道的定义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如美国营销专家菲利普科特勒认为:“一条分销渠道是指某种货物或劳务从生产者向消费者移动时取得这种货物或劳务的所有权或帮助其取得所有权的所有企业和个人”;美国市场营销协会(AMA)定义委员会给分销渠道下的定义是“企业内部和外部代理商和经销商(批发和零售)的组织机构,通过这些组织,商品(产品和劳务)才得以上市行销”;Louis . W. Stern的《分销渠道》著作中,对分销渠道的定义为“促使产品或服务顺利地被使用或消费的一整套相互依存的组织,李先国先生认为:分销渠道是指产品或服务从生产者向消费者转移过程中所经过的、由各中间环节联结而成的路径”。很显然,这些定义各有侧重,但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分销渠道是介于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分销渠道的起点是生产者,终点是消费者。

综合以上概念, 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定义:所谓分销渠道,是指产品或服务在其所有权转移的过程中,从生产者手中到消费者手重的途径,它包括生产者、中间商和用户。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只有通过一定的分销渠道才能在适当是时间、地点、以适当的价格供应给用户,从而克服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差异和矛盾,满足市场需要,实现企业的营销目标。

二、我国分销渠道的现状

(一)分销渠道缺乏效率和稳定性

我国的企业传统的分销渠道模式是“厂家——总经销商——二级批发商——三级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的经典层级分销模式,这种呈金字塔式分销模式渠道长,容易削弱企业对渠道的控制能力。各分销商都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他们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不惜牺牲厂家和分销系统的整体利益。随着销售额的不断增长,企业对渠道的控制难度进一步加大,多层级的渠道结构降低了效率,无法形成有利的竞争价格,信息反馈严重滞后,造成政策不能及时到位,造成资源浪费。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形成至今也不过20年,所以无论是营销渠道理论、渠道体系,还是渠道规模还是专业化程度,都还缺乏整体行,专业化的渠道企业发展缺乏稳定性,渠道企业自身没有明确的职能定位和一体化发展的理念。

(二)企业与分销商力量不均衡

在我国,企业过分依赖经销商的现象十分普遍。经销商由于拥有巨大的资源和市场,其良好的分销能力为企业所看重,有助于提高产品的销量。所谓得渠道者得天下,现代的企业竞争归根结底就是分销渠道的竞争。不过,随着分销商力量的不断增强,他们通过压低采购价格,盘剥供应商逐渐控制企业,造成企业利润率的降低。厂商关系紧张,突出的例子就是国美将格力的产品清除出卖场,不再销售格利的产品。而且沃尔玛和家乐福都有自己的自主品牌,企业为它们贴牌生产。企业为了摆脱经销商的控制,有些甚至自建渠道,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营销费用支出。2004年,在我国北京、昆明、重庆等地,先后出现了普尔斯玛特会员商店因过度盘剥供应商、大肆挤占供应商的资金、损害供应商的利益,导致与供应商矛盾激化而倒闭的事件。

(三)渠道冲突严重

渠道冲突是指企业在同一市场建立了两条或两条以上的渠道而产生的冲突,其本质是几种分销渠道在同一个市场内争夺同一客户群而产生的利益冲突。由于市场竞争压力与需要,企业在同一区域市场内往往会使用多种分销渠道,最大限度地覆盖市场,这样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几种分销渠道将产品销售给同一客户群的现象。渠道冲突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经销商与制造商之间的冲突,主要体现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上,集中表现在价格政策、销售条件、地域区分和促销过程上,制造商存在因赊销货物给经销商产生拖欠货款的风险。二是经销商之间的冲突,主要表现就是经销商不规范操作如竞相杀价、串货造成严重的网络冲突等。

三、分销渠道的模式类型及选择

影响企业分销渠道选择的因素十分复杂,包括时常因素、竞争因素、中间商因素、企业因素和环境因素。企业在决定采取何种渠道之前,必须在对所有相关的因素进行系统分析,中和研究的基础上,把握经济、竞争、消费者满意、可控、应变等原则,从中筛选出最佳的分销渠道。同时,通过自身实力及一系列的策略技巧,对分销渠道施加影响和控制,达到能用较少的费用和最快的速度转移商品实体,从而使生产企业之间、中间商之间、消费者之间均呈现良性竞争关系,保证售前售中、售后及服务令消费者满意。

在选择和决定分销渠道对象之前,先要确定分销渠道的模式类型。分销渠道的选择主要有以下几种:(一)直接渠道策略和间接渠道策略。直接销售渠道指生产者不采用中间商,而将产品直接供应给消费者或用户,如DELL和雅芳的直销模式;而间接销售渠道是指生产者利用中间商来销售自己的产品,既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有中间商的介入。

(二)长渠道策略和短渠道策略。在间接渠道形式中,中间商环节在两个以上的称为长渠道。如生产者——代理者——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而短渠道是指生产者直接向消费者,或仅通过一个中间商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如生产者——零售商——消费者。

(三)宽渠道策略和窄渠道策略。宽渠道指生产者同时选择多个同层次中间商消费本企业产品;而窄渠道是指生产者在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只选择一家中间商销售企业的产品。

(四)多渠道策略和单一渠道策略。

一般而言,对于生产生产资料的企业而言,由于其购买者人数少、次数少、间隔时间长、单位购买次数金额大等原因,适合建立直接、短、窄、单一的渠道;而对于生产生活资料的企业来说,由于其购买人数众多、购买间隔时间短、且购买人数分散等因素,适合使用间接、相对较长、宽、多渠道策略。当然,随着营销理论的发展创新和新技术的发展,各种常规被打破。例如同是生产生活用品的安利公司,便使用的是直销模式,这与其产品定位公司的文化理念是分不开的。企业应试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的发展变化来切实的选择自己的渠道模式。

(编辑:po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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