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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作者:中国酒网  时间:2017-09-11 10:22:32
【导读】 我国的饮料酒标准对葡萄酒是如何进行分类的?
我国的饮料酒标准对葡萄酒是如何进行分类的?

  我国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葡萄酒新国家标准GB15037-2006《葡萄酒》对葡萄酒的定义是:以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经全部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的发酵酒。这一定义表明,葡萄酒只能是用100%葡萄或葡萄汁酿造而成,任何葡萄汁原汁含量小于100%的饮料酒都不能叫作葡萄酒。

  GB15037-2006对葡萄酒分别按色泽、含糖量和二氧化碳含量进行了分类。

  葡萄酒按色泽分为白葡萄酒、桃红葡萄酒和红葡萄酒。国家标准GB15037-2006对白葡萄酒的色泽要求是近似无色、微黄带绿、浅黄、禾杆黄或金黄色;红葡萄酒的颜色应为紫红、深红、宝石红或红棕色;桃红葡萄酒的颜色应为桃红、淡玫瑰红或浅红色。

  葡萄酒按含糖量由低到高分为干葡萄酒、半干葡萄酒、半甜葡萄酒和甜葡萄酒。葡萄酒分类中的“干”是由英文“dry”翻译而来,就是“不甜”的意思。其中,干葡萄酒含糖量应不大于4.0g/L或总糖与总酸差值不大于2.0g/L且含糖量最大为9.0g/L;半干葡萄酒含糖量稍高于干葡萄酒,但小于半甜葡萄酒,在4.0g/L~12.0g/L之间或总糖与总酸差值不大于2.0g/L且含糖量最大为18.0g/L;半甜葡萄酒含糖量应大于半干葡萄酒而小于45.0g/L;含糖量大于45.0g/L的葡萄酒则统称为甜葡萄酒。

  按二氧化碳含量还可将葡萄酒分为平静葡萄酒和起泡葡萄酒。平静葡萄酒是指在20℃时二氧化碳压力小于0.05MPa的葡萄酒,通俗地讲,就是饮用过程不会产生气泡的葡萄酒。而在20℃时二氧化碳压力等于或大于0.05MPa的葡萄酒则为起泡葡萄酒。